調查分類科常見問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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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分類科 | 教化科 | 作業科 | 總務科 | 戒護科 | 衛生科 | 秘書室 | 政風室
- Q1:更生人就業不容易,所以想自己創業,但資金不足,怎麼辦?
答:
- 更生人受限於社會觀念往往求職不易,為協助有經營能力而缺乏資金的受保護人順利創業,本部督導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訂有「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輔助受保護人創業小額貸款辦法」,有意創業的更生人可向各分會提出申請,申請時須提出營業計畫書,並有具資力或殷實之人二人以上為連帶保證人,或提供不動產抵押,分會受理審核後,最高可獲貸款額新台幣四十萬元。
- 有關申請應備文件、貸款清償等細節,您可以直接向台灣更生保護會詢問,電話:02-27371232,地址:台北市基隆路2段170號,網址:http://www.after-care.org.tw/
- Q2:何謂「調查分類」,其目的為何?
答:
調查分類工作計有下列三項:- 入監調查:進行直接調查、間接調查及心理測驗並於綜合研判後,研擬個別處遇計劃。
- 在監複查:於受刑人入監後六個月內,會同教化科教誨師予以複查,作為變更處遇之參考。
- 出監前調查:受刑人假釋審查警察機關意見調查、受刑人假釋審查家庭觀感意見調查及犯罪被害人情感及態度調查,作為陳報假釋之參考。
- 調查分類之目的在於充分瞭解受刑人之各相關資料,而提供予各類處遇之參考。
- Q3:請問貴監寄來親屬調查表之目的為何?填表內容會不會影響在監行刑?
答:
現行函詢親屬的調查表,主要目的在於藉由對親屬的查詢,了解受刑人之個性、身心狀況、家庭情形、境遇、經歷等,以求補充或校正受刑人個案資料。若親屬能確實填覆內容,則有 助該受刑人的在監執行,絕對不會對受刑人產生不利影響。
- Q4:請問什麼是「更生保護」?「更生保護會」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答:
- 「更生保護」係以協助安置、技能訓練、就業創業、就學、心理諮商等方式輔導保護更生人等, 以協助解決他們困難,並消弭社會大眾的歧視排斥,接納支持他們重返社會家庭,使受保護人自力更生,適應社會,預防再犯,以維護社會安寧。實際上不僅是保護更生人,最終的目的還是在於維護社會大眾生命財產安全。
- 「更生保護會」為財團法人組織的公益慈善團體,依法受法務部指揮監督,辦理更生保護事業。本會設臺北市基隆路2段170號,在全省各地設有19個分會,總會設董事會、分會設委員會,監督策劃會務,工作人員專任或兼任,辦理轄區內各項更生保護業務。 各分會轄區內再以鄉、鎮(市)或區為更生保護區,遴選更生輔導員協助辦理輔導工作。 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788595(0800-請幫幫我-救我)
- Q5:請問出獄後如何申請小額創業貸款?
答:
- 申請條件:
(1)有工作能力而缺乏資金創業者。
(2)應覓2人以上具有資力或殷實之人,為連帶保證人,或提供不動產抵押。
(3)自有受保護人身分開始起算2年內為之。
(4)小額貸款之貸予,每人以1次為限。 - 申請方法:
(1)填寫申請書。
(2)提出文件:
(2.1)應受保護人身分證明文件。
(2.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2.3)營業計畫書。
(2.4)保證書。
- 申請條件:
- Q6:如何辦理新收收容人入監指導?
答:
新收入監收容人由戒護科、總務科、衛生科、調查科完成新收作業後,移至新收考核房輔導考核並發給「收容人生活手冊」,便其適應環境,袪除恐懼心理,待建立其身份簿資料後,辦理入監講習及入監調查等兩項作業。- 入監講習:告知受刑人
(1)行刑宗旨
(2)發給生活手冊,告知在監應遵守事項及違反監規應受到之懲罰
(3)累進處遇事宜
(4)接見親屬及寄發書信的規定
(5)假釋制度 陳報標準及報請假釋應具備的條件
(6)未吸煙及戒煙獎勵辦法
(7)台灣更生保護會簡介及宣導
(8)宣導易科罰金,判決徒刑在六月以下,准予易科罰金繳畢後即可出監
(9)宣導返家探視辦法,親人中包括祖父母、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因喪亡或病危可攜相關文件辦理返家探視。
(10)勉其利用這段期間好好自我省思,知法、守法使其改悔向上,出監後適應社會生活。 - 入監調查:本監由戒護、教化、作業、衛生、總務、調查分類科等單位組成接收小組,各單位依職掌採一對一詢問方式,將資料輸入電腦建檔列印並經調委會議決其處遇,並將所有資料成冊裝入個案資料袋,作為管教小組管理教化參考。
- 入監講習:告知受刑人
- Q7:收容人出獄後,如有就業或參加職業技能訓練需求時,該如何申請協助?
答:
收容人出獄後,如有就業或參加職業技能訓練需求時,可親自攜帶身分證及出獄證明書等文件,就近向住居所地之更生保護會各分會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或由本監代為轉介至前述機構辦理。 - Q8:收容人因入監服刑,造成子女乏人照料,如何尋求協助?
答:
依監獄行刑法第10條規定,入監婦女可請求攜帶子女入監照顧,但以未滿三歲者為限。收容人若有未成年子女(未滿十八歲)乏人照料,或有人照料但擔心照顧不週全,可由收容人填具需求表,經由矯正機關轉介戶籍地縣市政府所屬之社會處協助照顧子女。 - Q9:收容人因入監服刑,致家庭生活陷入困頓,如何尋求協助?
答:
家屬除了可向戶籍地縣市政府之社會局尋求協助外,亦可向『中華民國紅心字會』請求協助,該會提供收容人家庭之經濟、法律、就業、託育、就醫、就學等服務。連絡電話:05-5321320。
- Q10:更生人甘霖專案如何辦理?
答:
- 申請對象:
(1)符合更生保護法第二條所定受保護人,20歲以上65歲以下,經評估有就業需求,且具有創業之相關技能或工作經歷而缺乏資金者。
(2)具有受保護人身分開始二年內。
(3)無他案涉訟情事。
(4)所創或所營更生事業依法辦理登記。 - 特色
(1)貸款額度最高100萬元。
(2)貸款年限五年含寬限期六個月。
(3)貸款利率:自本貸款發布實施日起二年內,貸款戶負擔利率固定按年息2.83%計息,第三年起按郵局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275%機動計息。
(4)貸款戶自行負擔信用保證年費率0.5厘手續費。 - 保人:本貸款由銀行提供貸款資金,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共同提供九成五信用保證,貸款戶需提擔保人一人。
- 申請對象: